瑞典皇家科学院将2006年经济学诺贝尔奖颁给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埃德蒙?费尔普斯,理由是其在宏观经济跨期决策权衡领域所取得的成就,加深了人们对经济政策长期和短期影响关系的理解。费尔普斯的贡献之一是,在索洛新古典增长模型的基础上,基于经济福利和代际公平的角度,提供了一种最优储蓄率的价值判断标准和研究路径,提出了著名的资本积累“黄金律”(1961)。
此前的索洛模型(1956)成功地说明了:在资本报酬递减的假定下,任何经济体在长期都会趋向于一个稳定状态(Steady State);假定其他条件相同,储蓄率的高低将决定其稳定状态(人均资本与收入)水平高低;达到稳定状态后,经济增长率将独立于储蓄率。现实中各国储蓄率存在很大差异,假定决策者能够通过选择储蓄率,进而选择未来的稳定状态水平,是否存在一个最优的储蓄率呢?索洛模型没有对此进行讨论。
费尔普斯在论文《资本积累黄金律:一个增长的童话》中,沿用索洛模型框架,证明了在不同稳定状态中,MPK=δ+n+g(资本边际产量恰好等于折旧率、人口增长率及技术进步率之和)的稳定状态对应着“使消费实现最大化”的储蓄率;这一储蓄率能同时确保《圣经》中的黄金律——代际之间公平——的实现。因而这一判定最优稳态的规则,又被称作“资本积累的黄金律”。高于黄金律稳态水平的储蓄率意味着现代人将为下一代做出牺牲;低于黄金律稳态水平的储蓄率意味着将减少下一代的福利。它是依据经济福利和西方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,对各种稳定状态进行的最优选择。这篇著名论文被视为“索洛开创的增长路径研究的一个重要进展”。
依照费尔普斯的理论分析,美国储蓄率被认为低于黄金律水平,日本基本上处于黄金律水平。伴随费尔普斯获得200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,我国也开始出现了依据黄金律评判目前储蓄率高低的文献。
我认为,应用“黄金律”思考我国储蓄率时,注意到以下几点是重要的:
1.“黄金律”是一个价值判断标准,或者说是对最优增长路径的人为选择思路,而不是内生于客观经济生活的必然趋向。“黄金律”与大量经济学规律性原理的发现不同。例如:李嘉图关于“比较利益支配贸易行为”的发现,索洛关于“稳态增长率独立于储蓄率”的发现,以及费尔普斯教授本人关于“自然失业率是垂直线”的发现(构成其本次获奖的主要理由)等,都是经济生活必然趋向的发现。即使历史上不曾有李嘉图、索洛及费尔普斯,这些内生于经济活动的规律依然存在。而“黄金律”则是对储蓄与消费比例关系的一种人为价值判断。它固然是迄今为止在新古典增长理论框架内,基于西方道德规范所提供的最有说服力、影响最为广泛的选择思路,但毕竟,并非内生于经济活动的必然选择和必然趋向。
2.新古典增长理论中的“稳定状态”是对经济长期状态的高度抽象(琼?罗宾逊夫人称之为“黄金时代”、现实难以企及的“神话境界”),而黄金律则是“关于黄金时代如何进行抉择的一个命题”。因此,其现实应用与实证检验总是极其困难和伴随大量争论,包括该理论所涉及的“长期”、“过渡期”以及是否进入稳态的界定。经济现实中趋向稳态的路径总是呈多样性和波动性,而非沿着某条路径稳定趋近。即使在诞生“黄金律理论”的美国,多年来其储蓄率依然如故的低于“黄金律”要求。可见,以大量假定为前提、高度抽象的理论境界与现实之间还有相当大的距离,而价值判断取向对经济活动趋向又是缺乏约束力的。
3.归根结底,储蓄率决定的微观基础在于国民“关于今日与未来消费的时际决策”。而影响这一决策的因素太多,对此,凯恩斯、费雪、莫迪利亚尼以及弗里德曼等都曾有专门而深入的讨论。我国的高储蓄率也受着大量正常和非正常因素的制约。如果我们相信好的市场能够解决好“消费与储蓄”这一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决策问题、并使储蓄率趋于最优的话,或许我们致力于完善市场制度环境的努力会更为有效、更为实际。相反,依据一个人为确定的“最优路径”去强行调整,后果却未必能使天遂人愿。而且,恐怕也违背了费尔普斯的理论探讨初衷。